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社会事业发展中心,为自治区团委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。
主要职责任务
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,贯彻到履行青少年社会工作、青少年生态环保、青年志愿服务、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领域青年群体工作的全过程名方面。承担指导全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组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;指导全区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;制定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规划、意见,指导青年志愿服务工作,负责青年志愿者招募、培训和管理;承担对青少年志愿者的思想引领、队伍体系建设;承担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和文化交流工作;承担对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领域青年的联系服务引导工作。为蒙京冀青少年生态实践基地提供管理服务。完成自治区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